| 小贷管理系统加强信贷业务管理,特制定操作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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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贷管理系统 一、个人类客户贷款流程 (一)个人抵押、仓单质押、动产质押、保证担保贷款单户余额在10万元(含)以内的贷款操作流程: 借款人提出申请→业务发展部信贷员初审基本符合贷款条件→查询个人征信→业务发展部信贷人员双人调查→个人信用等级评定→整理贷款资料及撰写调查报告→业务发展部主任初审→风险管理部审查→有权审批人审批(最高额抵押贷款由业务发展部提交支用手续,风险管理部审查后报有权审批人审批发放)→完善借款合同、抵(质)押合同、借据等法律文书→办理抵(质)担保登记手续→贷款发放→信贷资料打码装订→移交人员→贷后管理→贷款本息收回。 时限规定:在客户提供完备资料后,调查工作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遇审查、审批须重新提供资料的,则时限重新计算。抵押贷款在审批完成后2个工作日交抵押登记部门,抵押登记完成、限制性条件落实后1个工作日内发放。对个人抵押、仓单质押、动产质押、保证贷款单户10万元(含)以内的贷款,一、二级业务发展部信贷人员(组长或副经理)为调查责任人;业务发展部主任为调查主责任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为审查主责任人;有权审批人为审批主责任人;一(二)级部门经理、信贷人员(组长或副经理)为贷后管理及贷款收回主责任人。 (二)个人抵押、仓单质押、动产质押、保证贷款单户10万元(不含)以上、个人授信信用贷款的操作流程: 借款人申请→业务发展部初审结论→业务发展部OA系统上报业务发展部立项同意→由业务发展部、业务发展部派出管户信贷员共同参与调查→个人信用等级评定→整理贷款资料及撰写调查报告→业务发展部主任初审→风险管理部审查→有权审批人审批→超过有权审批人审批权限的由授信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阅同意→提交授信审查委员会审议→同意的报授信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签→报总经理审批→超过总经理权限的报公司审批→管户信贷员落实相关限制性条款→完善借款合同、抵(质)押合同、借据等法律文书→办理抵(质)担保登记手续→法律审查→申请支用→贷款发放→信贷资料打码装订→移交档案管理人员→贷后管理→贷款本息收回。 时限规定:在客户提供完备资料后,调查工作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提交会议审批。如遇审查、审批认为须重新提供资料的,则时限重新计算。抵押贷款在审批完成后2个工作日交抵押登记部门,抵押登记完成、限制性条件落实后1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额度在10万元(不含)以上至30万元的授信申请,业务发展部个人业务岗必须参与贷前调查;贷款额度在30万元至100万元的授信申请,业务发展部负责人必须参与贷前调查;贷款额度在100万元以上的授信申请,分管前台的副总经理必须参与贷前调查。 对个人抵押、仓单质押、动产质押、保证贷款单户贷款余额在10万元以上,个人授信信用贷款,一级业务发展部副经理或信贷组长为调查责任人;一级业务发展部主任为调查主责任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为审查主责任人,有权审批人为审批主责任人。超过审批权限的信贷业务有权审批人为经营主责任人,一级分理处经理、信贷人员(组长)为贷后管理及贷款收回主责任人。 (三)贷款展期操作流程个人类客户贷款符合展期条件的按以下操作流程办理: 1、单户贷款在10万元(含)以内的贷款: 借款人提出展期申请→业务发展部信贷人员双人调查→分理处经理初审→风险管理部审查→有权审批人审批→完善展期合同等法律文书→办理展期→贷后管理→贷款本息收回。 时限规定:在客户提供完备资料后,调查工作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如遇审查、审批须重新提供资料的,则时限重新计算。 2、单户贷款在10万元(不含)以上的贷款: 借款人展期申请→业务发展部作出初步结论→业务发展部 时限规定:在客户提供完备资料后,调查工作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提交会议审批。如遇审查、审批认为须重新提供资料的,则时限重新计算。 贷款额度在10万元(不含)以上至30万元的展期申请,分理处(营业部)、业务发展部个人业务岗必须参与调查;贷款额度在30万元至100万元的展期申请,业务发展部负责人必须参与调查;贷款额度在100万元以上的展期申请,分管前台的副总经理必须参与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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