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为5月7日-5月31日 | ||||||||||||||||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17号),现将我省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 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深圳市属单位考生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考生在网上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须上传本人相片,上传的相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半年内的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相片大小应为大一寸(33mm×48mm),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30kb之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自2015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考生只能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及参加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交费确认 交费确认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考生登录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站进行网上交费。各市交费及报名确认的办法、时间、地点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确定后公布,各市考生请查询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网站通知。 省直报名点采用网上交费、考后审核方式。省直报名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并在2015年6月7日前向省人事考试局上报报名人数汇总表。考后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省人事考试局)公布的合格人员名单文件后,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成绩合格人员复核,并将合格人员报名资料报送省人事考试局。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三、考试方式 (一)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共设4个科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获得资格证书。 (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试卷,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我省各考点均有配备时钟,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手表、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 (四)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对于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 2.凡是处在违纪违规处理期的人员(在专业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被禁考的本省和外省人员)均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均将取消考试资格。 (二)报考资格审核 1.考生须诚信报考,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通讯信息必须填写考生本人手机号码),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要及时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2.按照属地原则,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考务文件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并负责。 3.省人事考试局将加强对全省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的抽查和监督指导,对把关不严、审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考场设置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四)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 (五)证书发放方式 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可在报名填表时选择证书速递服务(由快递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递费用)由考生本人签收;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考试机构负责发放。 (六)收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5〕74号和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 附件: 4.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