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2015年招标师考试报名时间:7月18日-7月24日 |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改和经信委,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经发局,市发改委,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人社发〔2015〕15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5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区安排 2015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时间定于11月1日、2日两天。考试原则上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 1.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4年; 2.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含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硕士学历,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博士学历,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上述学历或者学位的,其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香港、澳门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应当出具本人身份证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三、科目设置、题型及管理模式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设《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招标采购专业实务》和《招标采购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2科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招标采购专业实务》科目既有客观题,也有主观题;《招标采购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2科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考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获得资格证书。由于2015年度是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的最后一年,因此,参加考试的人员,今年如果未能在2015年、2015年两个连续考试年度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取得证书,其2015年所取得的合格科目成绩将不再滚动到下一考试年度。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 四、报名组织、程序和准考证发放 (一)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现场资格审核的报名组织方式。 (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使用统一报名平台开展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6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无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报考人员处理。2015年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只包含2015年和2015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三)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在 现场审查时考生需携带如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4.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相关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对于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中包含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四) 五、教材征订与培训 有关考试大纲和教材的购买以及考前培训事宜请与江苏省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试行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9〕57号、苏财综〔2009〕37号)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