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的计划和采购供应 | ||||||||||||||||
2013-01-1611:44:56 建筑工程项目中建筑材料费占工程成本的60~70%,合理地组织建筑材料的计划、供应与使用,保证建筑材料从生产企业按品种、数量、质量、期限进入建筑工地,减少流转环节,防止积压浪费,对缩短建设工期,加快建设速度,降低工程成本有重要意义。一个好的能让您合理的控制成本,提高项目利润。 第十五条物资计划是物资采购和供应的依据,也是考核物资工作做的好坏的主要指标,严禁无计划的盲目性采购。物资计划由项目部工程技术人员根据设计文件、图纸,提报工程施工用料计划,经项目总工审核批准,作为物资采购和供应的依据。 第十六条物资统计工作是物资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重要的信息资源,是反映企业效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各级物资部门应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及本单位的要求,完成各种统计报表工作,保证其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五章 第十七条为加强物资采购的监督管理、规范物资采购供应行为,应建立健全物资采购决策机制,根据采购物资的类别和金额大小,实行统分结合、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划分各级物资部门的采购权限、采购范围,严禁越权采购。 1、物资的分类 A类物资: 钢梁及预应力砼梁、线路材料、钢材、水泥、商品砼、伸缩缝、止水带等。 广州名易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建筑工程施工流程为基准,结合了各个岗位(预算员,采购员,仓管员,财务人员)的管理经验,从材料预算计划全局控制材料的使用范围以及用量,本软件包含预算计划管理,采购计划管理,材料入出库管理,甲供材管理,库存管理,成本分析管理,财务管理,权限管理等功能 B类物资:除A类以外的物资 2、单项材料总价在10万元以上的均要进行招标采购。 3、A类物资(或公司临时指定的其它物资)由物流分公司负责组织招标采购,项目部、经济核算部参与招标采购;B类物资由项目部进行招标采购(物流分公司、经济核算部参与)或比价采购。 4、当材料价格在公司下达单价基础上上浮3%、下浮5%的范围内,责任成本价格不予调整,超出范围由公司经济核算部调整责任成本单价。 第十八条为保证企业最终产品的质量和企业的效益,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招标管理办法》,具备招标条件的一律实行招标采购,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以及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的程控及规则运作,杜绝非物资部门采购、多头采购、人情采购、权利采购等不良现象,堵塞物资采购漏洞,不断提高物资招标采购水平,不具备招标条件的也要货比三家,严格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进行采购。 第十九条:物资采购是公司一项有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成立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纪委、物流分公司、经济核算部组成,负责审定招标采购方案,招标文件及标底。评标小组由物流分公司、经济核算部、项目部(或相关单位、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编制招标文件、评标、定标。各部门必须明确责任,相互配合,优化物资配置,发挥集中采购优势。公司物资采购招标工作由物流分公司负责组织,经济核算部参与。 第二十条: ⒈对局指挥部组织集中供应的物资,由局指挥部组织招标采购,物流分公司和项目部参与招标采购的过程。 ⒉对建设单位负责供应的物资,由建设单位组织招标采购,并按照合同办理。 ⒊对建设单位指定生产厂家范围的物资,应在指定范围内组织招标采购。 第二十一条:物资采购招标可采用以下方式: ⒈公开招标:对需用数量大,供货单位多的物资可向多家生产厂家发布招标公告。 ⒉邀请招标:对采购物资的技术要求复杂、专业性强,供应单位或代理商有限或公开招标成本过高、与采购对象价值不相称的,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一般可选择3-5家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向其发出招标邀请函。 ⒊对铁路使用的专项物资及专用材料、配件等的采购,应在铁路专业生产厂家进行邀请招标。 ⒋不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物资可实行议标采购,坚持货比三家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进行采购。 第二十二条:物资采购招标按以下程序进行: ⒈招标申请:采购主体根据施工进度判断确定所需标的物资,根据采购权限,提出物资招标采购申请,报分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⒉采购主体应事先成立评标小组,由有关部门组成,并在招标前商定可行标底。 ⒊编制标书:由采购主体根据工程技术人员提供的物资计划,分别拟定实行招标采购的物资的详细品名、规格、型号、技术标准、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包装要求、检验方式、价格上限、付款方式及其他附加条件,编制招标文件。同时还应明确: ⑴编制投标文件的要求; ⑵评标原则和方法; ⑶提供投标文件的方法、地点和截止日期; ⑷开标、评标、定标的日程安排; ⑸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⑹需要确定的其他事项。 ⒋发出物资招标采购邀请函:选择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其发出物资招标采购的邀请函。 ⒌投标: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标书所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应载明下列事项: ⑴投标函、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书; ⑵投标单位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业绩资料; ⑶投标项目详细说明;(对照招标文件要求) ⑷投标价格; ⑸产品及成本分析; ⑹招标文件要求具备的其他内容。 投标单位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向招标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将投标文件密封送到投标地点。在此之前投标单位可以撤回、补充或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⒍开标:采购主体应组成评标小组,主持开标,开标时可由相关部门、投标单位代表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开标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程序以公开的方式进行。开标前,允许投标单位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单位当众拆封,验证投标资格,并宣读投标单位、投标价格以及其他主要内容。投标单位可以对唱标作必要的解释,但所作解释不得超过投标文件记载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开标过程应作记录,存档备案。 ⒎评标前,由采购主体及参评人员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如下: ⑴证明投标单位的资格的文件是否齐全、合格; ⑵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⑶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是否齐全; ⑷投标文件是否有授权代表人的签字; ⑸价格计算是否有误; ⑹依照标底和投标价上限,对投标文件进行初选。 初审后进行封闭评标,评标办法应在开标前商定。 ⒏评标原则:应根据物资报价、质量安全、交货期、售后服务、企业技术装备和销售业绩、付款方式等要素比较筛选、择优排序,可按照质量相近选价优,价格相近选质优,质价相同选服务的原则进行评定。同等条件下,一般为报价低者优先考虑。 ⒐报批执行:应根据标的大小,按照公开透明,有效监督的原则定标,定标后报评标小组审定,评标小组应推荐中标单位报招标采购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评标小组的推荐以及掌握的综合因素审批同意后,再确定中标单位;一次性采购价值大于50万元的由公司总经理确定中标单位。最后由采购主体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包括中标单位名称、物资品名、规格材质、中标数量、中标价格及合同签订时效。 第二十三条:签订合同:供货合同的签订,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铁二十四局安徽公司办法》办理,中标单位的投标书作为合同文本的一部分。合同签订时,必须填写合同审批表,由公司合同管理部门、法律顾问审核、分管领导同意后签字盖章。要严格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保障合同履行。 第二十四条:管理与监督: ⒈物资采购必须贯彻谁采购、谁负责的精神,对物资价格、质量、交货期及相关服务全程负责。应及时处理各类差异,并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⒉参与物资招标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漏评标办法、标底和评标、定标过程中的有关情况。 ⒊招标范围确定后,采购主体必须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标采购。对于应招标采购而未招标的采购活动,必须向公司纪委、物资主管部门说明情况并得到批准后方可办理。对于擅自变更招标范围,将应招标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透露相关信息及参与投标方邀请的各项款待,影响公平、公正、公开,违反招标原则和纪律的,除责令采购执行人停止采购活动外,还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⒋公司纪委、公司核算办、物资分公司等要加强对物资招标采购活动的全过程监察、检查,保证物资采购的价格、数量、质量的完整。要重点督查采购招标活动是否按照经审核批准的要求办理,是否存在规避招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物资采购是否进入料帐,如实反映采购成本。有无收受回扣等变通方法归个人所有。要做到把关在前、控制过程,不定期地进行专项检查,防止违规行为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