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一级建造师《公路》讲义:桥梁工程作用的计算方法 | ||||||||||||||||||||||||||||||||||||||||||||||||||||||||||||||||||||||
桥梁工程作用的计算方法及作用效应组合 一、桥梁施工作用的计算方法 公路桥涵设计采用的作用分为永久作用、可变作用和偶然作用三类,作用分类 表1B413041-1 (1)永久作用应采用标准值作为代表值。 (2)可变作用应根据不同的状态分别采用标准值、频遇值或准永久值作为其代表值。 (3)偶然作用取其标准值作为代表值。 2.作用的代表值按下列规定取用 (2)可变作用的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汽车荷载分为公路一I级和公路一Ⅱ级;汽车荷载由车道荷载和车辆荷载组成。 车道荷载由均布荷载和集中荷载组成。桥梁结构的整体计算采用车道荷载;桥梁结构的局部加载、涵洞、桥台和挡土墙土压力等的计算采用车辆荷载。车辆荷载与车道荷载的作用不重叠。 二、作用组合效应 1.公路桥涵结构设计应考虑结构上可能同时出现的作用,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作用效应组合,取其最不利效应组合进行设计: 2,公路桥涵结构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应采用以下两种作用效应组合: (1)本组合 (2)然组合 3.公路桥涵结构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应根据不同的设计要求,采用以下两种效应组合: (1)作用短期效应组合。 (2)永久作用标准值效应与可变作用频遇值效应相组合。 更多推荐: 2015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