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公布2015年安全工程师考务文件 | ||||||||||||||||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48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社厅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资格审查、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考试实施及对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查及颁证工作。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方法 考试时间:2015年9月6日、7日 考试科目:9月6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客观题) 下午2:004: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客观题) 考试科目:9月7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客观题) 下午2:004: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主客观题混合) 三、报考人员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范围:生产经营单位中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和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免试部分科目(考2科)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在2002年9月3日之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四、报名时间、程序及要求 本次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考试条件的,请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的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