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2015年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确定:5月15日至6月5日 | ||||||||||||||||
各县(区)人事局,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市属企、事业单位人事(干部)部门,中省直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市直机关各有关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函[2009]7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文件中规定的报考条件(见附件1)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2009年9月5日 上午9:00-11:30《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2:00-4:30《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2009年9月6日 上午9:00-11:30《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2:00-4:30《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8年版)》的要求执行。 三、考试成绩管理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成绩采取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交费的办法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大庆考区。考生在网上填写工作单位栏时必须填写为单位编码+单位名称(如大庆油田建设集团,工作单位栏填为2224大庆油田建设集团,单位编码可在本网站查询或咨询本单位人事部门)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由单位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5号人才大厦2楼,咨询. 3、对首次报名的考生,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单位人事部门须持考生在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上交近期2张一寸免冠照片,分别贴在两张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1张同版二寸彩照)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学籍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即查档材料,可在本网站查询下载),到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续考的考生只须携带报名表(上交近期2张一寸免冠照片,分别贴在两张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1张同版二寸彩照)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08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网上交费 网上交费时间: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016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每人报名费15元;《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每科目28元,《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32元。 凡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大庆市人事考试网( 五、打印准考证 凡已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并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须于2009年8月31日至9月4日登录大庆市人事考试网( 六、考场设置 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各地市不设考场。 七、参考用书 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参考用书征订事宜请与省劳动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联系。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王兆新村王兆街50号 联系8216958582151597 考试培训. 八、考生须知 (一)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考试前与报名点联系。 (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混合卷,继续采用网络阅卷,考生在答题时须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 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应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普通函数计算器。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由考试组织部门配发,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做好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宣传、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以确保整体工作如期完成。 附件: 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表 附件1: 根据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87号)和《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如下: 一、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且在2002年底之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附件2: 更多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