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蝶财务管理软件升级服务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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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财税局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佛山市顺德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软件升级服务项目采购,经初步市场调查,该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处采购的情形。现按规定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报批前公示,各供应商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传真反馈。同时邀请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且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供应商前来报名登记。 一、公示及报名登记截止时间: 2014年1月16日至2014年1月23日17:30时截止。 二、拟定采购供应商:软件(中国)有限公司 三、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顺德区60余个行政事业单位(包括镇街财政局)于2008年开始统一使用金蝶进行账务管理及帐套数据传输,财税局汇总帐套数据约200套,形成以顺德区财税局为核心,辐射全区的统一财务核算管理体系,基本实现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电子化做账、账套数据实时传输与集成、财政对账套实时监控、帐套统一管理的目标。 根据镇街财政管理综合改革的要求,镇街财政支付过程中发生的业务必须对其进行会计记账。但我区现使用的财务管理软件(金蝶)的版本(10.3版)存在不同模块之间的站点不能同时使用的问题,不满足多人同时使用的要求;此外,部分单位的财务管理软件缺少固定资产模块。为增强各个镇街及其他事业单位的支付规范性,提高会计做账效率,需对我区现有的财务管理软件进行升级更新。 2008年12月以来,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为顺德财税局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了五年的软件服务,解决各单位在使用其软件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操作、数据、传输、业务问题。故采用该公司提供的软件升级服务能保证与原有财务软件一致性及服务配套的要求,更好的管理整个财务软件体系。 鉴于上述原因,我局该软件升级项目申请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四、采购项目需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 (二)项目内容: 1.现有财务管理软件情况 金蝶财务系统,版本10.3,其中使用的模块有:总账模块,现金管理模块,报表模块,帐套管理及备份,IMTS帐套传输服务等; 金蝶EAS系统,版本5.3,其中在使用的模块有:总账模块,报表模块,EAS管理控制台,Apusic应用服务器(版本4.03)等。 2.项目要求 服务供应商应完成以下升级建设任务,包括: 1)各镇街财政局金蝶财务软件从V10.3升级到12.3版本(或更高版本),与结算中心金蝶财务软件版本一致,版本升级的同时增加固定资产模块和站点,满足镇街财政局的账务管理; 2)全区60余个离散的行政事业单位同样也将金蝶财务软件从V10.3升级到12.3版本(或更高版本); 3.服务要求 服务供应商应安排服务工程师到我区各镇街财政局和全区60余个离散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软件升级工作,升级服务流程如下: 1)升级迁移评估:评估现有系统软硬件、网络环境状况,升级迁移的可行性与风险评估;提供整体、安全的升级迁移方案及实施计划。 2)预升级迁移:系统预升级迁移:系统安装部署与调试,金蝶财务软件标准版主要包括服务器、客户端安装,系统参数设置,账套数据预升级迁移:将当前产品账套升级至目标版本账套。 3)系统测试:金蝶财务全面业务功能应用测试,账套数据校对与测试; 金蝶财务软件参数数值设置与调试;个性化功能测试。 4)正式升级迁移:正式环境切换上线,系统应用业务技术支持,金蝶财务软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集中式或分布式的培训工作,做好后续事件处理与后续监控。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供应商必须具有所服务软件产品经销或代理资格,或经销(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直接授权。 (三)在佛山境内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及为该项目提供专属服务团队。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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