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07造价工程师考试6.30起报名 | ||||||||||||||||
鲁人办发[2007]126号 各市人事局、建委(建设局、规划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里的有关文件规定,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现将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考试集中 二、考试时间 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具体考试时间 三、有关事项和要求 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使用2006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考试大纲及培训教材由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编写。请通知应考人员注意以下变化: 1、《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部长令)已于2006年12月11日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原2000年1月21日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第75号部长令)已经废止。考试依据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相应要求不做调整,但《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的相关内容要按建设部第150号部长令的规定调整。《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详细内容可通过建设部网站(www.cin.gov.cn)或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首页(www.ceca.org.cn)下载。 2、《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已于2006年7月3日前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共同发布(发改投资[2006]1325号),原《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二版(计投资[1993]530号)已经停止使用。考试依据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相应要求不做调整,但《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的相关内容要按《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的有关规定调整。《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可从中国计划出版社购买(中国计划出版社发行部,) 今年起考生可直接在网上(网址WWW.RSKS.SDRS.GOV.CN) 四、除以上新增内容外,各专业考试的报考条件、报名组织、资格审查、考试收费、信息管理、考场设置等考务工作均按照2006年有关考务文件的要求执行。为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各市要建立信息反馈制度,使考生能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同时,为方便考生,各市在集中报名结束至信息上报之前,还要安排补报名时间。 更多推荐: 2015年造价工程师辅导课程全部开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