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外部劳务管理外部劳务是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用工规定,使用非隶属于企业的城乡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和其他零散用工。合理有效地 第一节外部劳务管理外部劳务是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用工规定,使用非隶属于企业的城乡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和其他零散用工。合理有效地使用外部劳务是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的有效途径。5.4.1外部劳务录用一、录用原则1、外部劳务录用必须遵循事务公开,集体讨论,择优录取的原则。2、严格执行公司外部劳务招标办法,对于需要由外部劳务承担施工的工程,根据公司外部劳务招试行办法,实行劳务招标。(《外部劳务招标管理试行办法》见附录九)二、录用条件1、成建制的外部劳务队伍,必须持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且三级(含)以上的资质证书、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法人委托书,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许可证。2、有承担国内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相应懂得及工程技术的管理人员、技术工人,并有一定的工程业绩,重合同、守信用的成建制外部劳务队伍。3、拥有施工必备的流动资金及常用机械设备、工具等。4、凡与本公司发生过严重经济纠纷或清退下场的外部劳务施工队,在公司范围内不得再次使用。5、项目部科级以上领导的亲友不得在所管辖的范围内承包工程,一经查出,坚决给予辞退并追究其相关人的责任。6、在资质审查合格的条件下,外部劳务必须承诺并认可本办法中明确规定的预算编制标准、定价原则及《劳务承包合同》的全部条款,并签订承诺书。7、零散用工按劳动部门管理规定办理。三、录用的程序与权限1、选用成建制的城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ISO9000标准,在审查三证的同时,需填报《外部劳务考核录用审批表》、《合格外部劳务队伍名册》上报公司管理部门,经批准后录用。新上队伍必须实行试用期制度。2、特殊队伍必须向公司呈送报告,经核实同意并审查资质合格后方可安排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擅自安排。3、合同签订由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由公司预算部门统一管理。5.4.2外部劳务预算编制外部劳务队伍预算编制按《责任成本预算》有关规定执行。5.4.3外部管理1、经审批录用的外部劳务队伍,签订《承诺书》后,方可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劳务承包合同。《承诺书》作为承包合同附件,具有与承包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所有合同文本与附件、附表均要有外部劳务队伍持有法人委托书者(或法人)签字、盖章。2、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坚持平等自愿的原则。必须根据《合同法》规定完善法定手续,必须明确合同责任条款。不得使用含糊其词、模棱两可的词语,不得以口头承诺。3、对三边工程,外部劳务队伍上场前,必须先签订《承诺书》,再签订《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条款可采用《劳务承包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