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14年12月16日 根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国第二产业的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14年12月16日 根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国第二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国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241万个,从业人员14025.8万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26.6%和19.5%。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229.3万个,占95.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5.7万个,占2.4%;外商投资企业5.9万个,占2.5%。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2万个,占全部企业的0.8%;集体企业4万个,占1.7%;私营企业176万个,占73%。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80.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9.6%,外商投资企业占10.1%。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的3.4%,集体企业占1.2%,私营企业占44.7%(详见表2-1)。表2-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万个)从业人员(万人)合 计241.014025.8内资企业229.311259.2 国有企业2.0478.5 集体企业4.0173.6 股份合作企业2.462.2 联营企业0.519.8 有限责任公司32.13194.8 股份有限公司3.0847.6 私营企业176.06272.2 其他企业9.3210.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5.71343.1外商投资企业5.91423.6图2-1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及结构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8.9万个,225.2万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6.9万个,分别占3.7%、93.4%和2.9%。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7.4%,制造业占89.2%,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3.4%。在工业行业大类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7.3%、7%和6%(详见表2-2)。表2-2 按行业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万个)从业人员(万人)合 计241.014025.8煤炭开采和洗选业1.9611.3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0.0580.1黑色金属矿采选业1.598.6有色金属矿采选业1.076.2非金属矿采选业4.1124.9开采辅助活动0.339.7其他采矿业0.24.2农副食品加工业10.4584.1食品制造业4.7289.5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3.8219.3烟草制品业0.0421.8纺织业10.8663.7纺织服装、服饰业12.1750.8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5.6441.9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