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5年安全工程师报名时间为4月13日至27日 | ||||||||||||||||
各市和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1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做好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3日上午9:00-11:30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2:00-4:30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4日上午9:00-11:30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2:00-4:30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二、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考试所用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在考后与试卷一并回收;其余科目考试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 四、 首次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 在杭的省部属单位(省部属单位的区分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问题解答栏目)的报考人员到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办事窗口(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一楼大厅,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进行报考条件审查。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相关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各1份。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各市必须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相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请各市务必于5月10日前,将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表等报考材料,用特快专递寄送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五、 六、 七、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要求严、标准高,备受社会关注。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原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1.从事安全产生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2.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附件1 我单位___同志,累计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共___年。 特此证明。 附件2 |